弶港城市副中心有机更新项目先行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2022-07-12 17:46:28      点击:

弶港城市副中心有机更新项目先行区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1号,2020年1月1日实施)、《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中要求,我司委托江苏鑫翰环境监测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弶港城市副中心有机更新项目先行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予以公示。



东台市国创实业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