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翰公司创建无废实验室工作方案

2024-09-24 15:22:07      点击:

江苏鑫翰环境监测科技有限公司

创建无废实验室工作方案

 

“无废细胞” 是指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社会生产生活各类组成单元,是践行 “无废城市” 建设理念,促进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产方式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重要载体。

江苏鑫翰环境监测科技有限公司根据《盐城市2024年“无废细胞”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努力参与创建无废实验室,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方面取得成效,践行“无废城市”建设理念,营造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工作环境。

一、工作原则

江苏鑫翰环境监测科技有限公司创建创建无废实验室”的工作原则主要有六点:

(一)全面管理原则

建立涵盖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确保对固体废物进行全面管理。

(二)分类处理原则

对实验室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分别采取合适的处理方式,如危险废物需专门收集、贮存,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三)源头减量原则

通过优化实验设计、合理使用试剂等方式,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

(四)合规操作原则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禁将实验废液、垃圾等随意倾倒或处置,确保操作合规。

(五)责任落实原则

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措施能够有效执行。

(六)持续改进原则

不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改进,持续提升实验室的固体废物管理水平。

二、工作步骤

(一)申报(2024年4月)

根据《盐城市2024年“无废细胞”建设实施方案》要求,于2024年4月10日申报。

(二)成立工作小组2024年4月)

(三)学习和创建阶段2024年4月~2024年9月)

组织公司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盐城市2024年“无废细胞” 建设实施方案》及《盐城市“无废实验室”评价指标》,落实各项创建工作,具体要求为:

1、组织管理

责任人:孙明晴、杨海彬

(1)建立 “无废实验室” 有关组织管理制度,明确分工,确保责任落实到人,相关制度文件存档备查。

(2)建立涵盖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产生、内部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

2、实验室环境

责任人:杨海彬、韩为

(1)保持实验室整体环境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公共区域无垃圾堆积。

(2)设置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转运等相应处理区域,并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或产生区域收集点设置警示标志牌。

(3)实验室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分类放入废物箱内,有机溶剂、腐蚀性液体应盛于废液桶内,废物箱和废液桶上张贴包装识别标签。

(4)大桶废液装入量严格控制在 2/3 左右,不得超过 4/5。

3、污染防治

责任人:杨海彬、韩为

(1)严禁将实验废液直接倒入洗手池,严禁将实验垃圾倒入实验室外生活垃圾桶内,严禁将实验垃圾堆放在门口占用公共消防通道,严禁任何人将实验室废弃物私下卖废品。

(2)不随意倾倒有毒、有害废液,不随意掩埋、丢弃固体废物。

4、固体废物管理

责任人:孙明晴、杨海彬

(1)向收集容器投放危险废物时,严格填写实验室危险废物投放登记表。定期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运、统一处置。

(2)建立台账管理和申报登记制度,在省小微收集管理系统中申报产生、贮存、转移等相关信息,确保相关信息对接至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

(3)通过省小微收集管理系统如实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

5、定期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责任人:曹骞、王斌斌

6、提前准备《评价指标》中指标完成情况相关佐证材料,以备后续评估查验。

责任人:曹骞、韩为

四)配合评估(2024年9月~2024年10月)

经自查已达到 “无废细胞” 建设条件后,填写《盐城市 “无废细胞” 建设评估申请表》,向县级牵头部门提出评估申请。积极配合上级评估工作。

、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曹骞

组员:王斌斌、孙明晴、柳晋清、韩为、杨海彬

2、强化培训宣传

责任人:曹骞、韩为

组织员工参加“无废”理念培训,培育员工的环保意识。在公司内部设置“无废实验室”宣传栏或相关海报,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

3、加强资金保障

责任人:曹骞、韩为

4、建立长效机制

(1)建立涵盖固体废物产生、内部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

(2)持续完善实验室管理制度,确保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常态化。

通过以上工作方案的实施,江苏鑫翰环境监测科技有限公司将努力创建成为符合要求的无废实验室,为盐城市的 “无废城市” 建设贡献力量。

江苏鑫翰环境监测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