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水质 锶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等两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

2022-11-09 18:52:19      点击:

关于公开征求《水质 锶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等两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水质 锶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等两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11月10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监测司 杜祯宇、滕曼

  电话:(010)65646262

  传真:(010)65646236

  邮箱:zhiguan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水质 锶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

  3.《水质 锶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编码规则(征求意见稿)

  5.《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编码规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10月9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水利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监测与科研中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中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第一监测站

  各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中心)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